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

注意!新婚姻法規定,下列四類人的婚姻無效

 從2021年1月1日起,新的婚姻法將生效。這四類人的婚姻是非法的。即使他們拿到了證書,也得不到法律的認可。讓我們看看發生了什麼變化。






婚姻法越來越完善。一般來說,它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婚姻。法律不承認的婚姻有四種。即使你拿到了結婚證,也是無效的。







第一類:男女結婚年齡






2021年的婚姻法與前一部相同。我國法律規定,一個年滿22歲的老男人結婚應該是22歲。不符合條件的,不予辦理結婚登記。即使你私自結婚,也是違法的,也不被法律承認。






第二類:血緣婚姻






《婚姻法》明確規定,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。這裡我們重點討論的是:包括法律規定的血緣關係,是指雖然沒有血緣關係,但與親生血親有相同權利和義務的親屬。例如,養父母和養子女是法律承認的血緣關係。這種婚姻也是非法的,儘管他們沒有血緣關係。







第三類:重婚






例如,如果配偶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,不僅是欺騙,而且是重婚,不受法律保護。重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重婚的對象,所以重婚也是違法的。






第四類:有婚前不能結婚的疾病,婚後不能治癒的疾病。主要是指傳染病,不是說四肢有缺陷,也是考慮以後的孩子。不過,2021年的最新規定:婚前有相關疾病不得結婚的規定取消,結婚條件放寬,主要看當事人意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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